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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发票冲成本|已越刑事红线
2026.10.15南京某商贸公司老板陈某为少缴增值税,通过朋友买了十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,税款约八万。金税系统比对发现发票品名(钢材)与公司实际经营(日用品)不符,触发预警。稽查后移送公安立案。
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五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。也就是说虚开五万就够刑事立案标准。金税四期系统通过发票品名与企业经营匹配、资金流与发票流比对,极易发现异常。
办案思路
南耀律师在稽查阶段介入后采取了三项措施:主动配合稽查认错态度好、主动补缴抵扣税款八万及滞纳金、提供发票来源线索协助追查上游虚开团伙。律师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,强调初犯、金额刚过立案标准、已主动补缴,争取从轻处理。
案件结果
税务机关作出行政罚款处理(补税八万加滞纳金二万加罚款八万),未移送公安。陈某避免了刑事追诉,但合计付出十八万——远超当初"省下"的八万。
南耀律师提醒
虚开发票是税务领域不可触碰的高压线,虚开税款数额达到 5 万元即达到刑事立案标准。买进项专票抵扣税款、购买普票虚列成本、帮他人走账代开发票,都是高发的涉税违法情形。随着金税四期上线,系统对发票流、资金流、货物流开展三流比对,异常数据很容易触发预警。企业一旦收到稽查通知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尽快委托税务专业律师介入,积极配合整改,争取从轻处置。
依法合规纳税,才是企业长久经营的底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