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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不予认定|复议还是诉讼
2026.10.27南京的宋先生在公司团建活动中受伤骨折,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。人社局以"团建不是工作时间、不是工作场所"为由不予认定。宋先生不服,面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路。
工伤认定被驳回不代表没戏了。可以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。两条路自由选,不需要先复议再诉讼。
复议的优点是快、成本低;缺点是复议机关跟原决定机关有行政隶属关系。诉讼的优点是审查更独立客观;缺点是周期长。
南耀律师评估后建议直接走行政诉讼。理由是:团建是否属于"因工作原因"在法律上有争议空间,法院审查比行政复议更全面。律师的主张是:团建是公司组织、要求员工参加、占用工作时间,属于工作延伸,应认定为工伤。
庭审中提交了公司团建通知邮件、团建占用工作日的证据、团建活动安排表。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主张。
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,责令重新作出认定。人社局重新认定宋先生所受伤害为工伤。
南耀律师建议:工伤认定被驳回后不要放弃,仔细分析驳回理由,针对性补充证据。复议适合事实清楚、法律适用明显错误的案件;诉讼适合争议较大的案件。从南京地区实践看,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胜诉率约百分之三十到四十,法院倾向于保护工伤职工权益。注意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六个月,别拖过了。